PCT申请进中国时,权利要求附加费的收费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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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遇到这样的一个小问题:PCT申请进中国,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并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作为进中国的审查基础。权利要求有修改时,权利要求附加费是以修改修改前的项数收费还是以修改后的项数收费?
情形1:进中国时,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导致权利要求项数增加,例如,从国际公布文本的15项增加到20项。
那申请人需要缴纳的权利要求附加费以PC申请的公布文本中的项数为基准,权利要求附加费是:(20-10)项*150/项=1500元RMB。
情形2:进中国时,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导致权利要求项数减少,例如,从国际公布文本的15项减少到12项。此时,权利要求的项数依旧超过审查指南规定的10项,那还是依照际公布文本的15项权利要求进行缴费。
小结:在PCT进中国时,缴纳的权利要求附加费以PC申请的公布文本中的权利要求项数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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