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复审请求后,如果审查员被说服,接下来发什么通知书?
提交复审请求后,如果审查员仍然坚持驳回意见,则会发出复审通知书。这是我们经常遇到的情况,正常的处理方式研究复审通知书,考虑缩小保护范围并变换答辩思路。
但是如果审查员被说服呢?TA接下来发什么通知书?
我们以实务中遇到的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在一个审查案例中,审查员在申请人提交一通答复后就驳回了专利申请,只答复了一次就被驳回,这种情形相对少见的,但审查员也没有违反审查原则(听证原则),审查有权在发了一通后,就可以驳回专利申请。
申请人找我们代理,我们结合具体案情,为申请人提供了答复建议。申请人根据我们的提供的答复思路以及双方后续的进一步沟通,提供一些我们需要的补充内容。根据我们的意见以及申请人提供的补充内容,我们修改了权利要求书,适当缩小保护范围,撰写了意见陈述书。2019年8月16日提交了复审请求文件。
审查员被我们说服,专利局发出了 复审决定书,撤回了驳回决定。
专利局撤销驳回决定后,审查员继续审查,发出了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只指出了比较轻的“不清楚”的问题,并且在“结论性意见”中勾选了第二项,暗示修改后即可授权。
至此,审查员已经给出示了修改建议,只要按照审查员的建议修改(对专利保护范围无实质影响),不久就会发出授权通知书。因此,申请人提交此次通知书的答复文件后,就可以等着接收授权通知书了。
上文根据无忧专利的实务经验撰写。如您的专利被驳回,认为审查员审查得不对,可以联系无忧老师。微信:img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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