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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厂及其商品名称是否适宜写到专利申请书中?

在医药专利申请中,通常需要撰写对比实施例来说明本发明药物的技术效果。在实验过程中,通常用到某某制药厂家的某名称的药品(例如广东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口服液,国经准字号***,批号***)。在撰写时,是否需要写得这么具体?是否适宜写到专利申请中?


2019-09-24 发表于 北京 无忧专利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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